2026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一批CCER方法学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厨余垃圾集中厌氧处理沼气工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厨余垃圾集中厌氧处理沼气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下称《编制说明》)。
这对厨余垃圾行业乃至整个有机废弃物行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这意味着厨余垃圾行业在现有收益的基础上,还有望获得碳资产收益。
1 填埋及混入焚烧是当前厨余垃圾处理的主要现状,减排潜力巨大
厨余垃圾是生活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生活垃圾的50%。厨余垃圾富含易腐有机质,在厌氧环境下会释放甲烷(CH4),其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8倍,是有机废弃物领域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之一。
厌氧处理是目前我国厨余垃圾集中式处理的主要技术路线,将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采用该方式集中处理处置,避免填埋与焚烧环节的直接排放,同时回收沼气用于发电、供热、供气或制备生物天然气,替代化石能源进一步减排,实现减污降碳协同。
本次发布的方法学征求意见正是为这一技术路径下的项目建立减排量核算规则。
经过“十三五”“十四五”的发展,我国垃圾分类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虽然获得了较快发展,但与厨余垃圾总产生量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2024年我国无害化垃圾处理量达到3.29亿吨,厨余垃圾按50%占比估算,产生量约为1.64亿吨,而目前全国厨余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处理能力约为3000万吨,这意味着大约80%的厨余垃圾依旧混合在生活垃圾中,通过填埋或焚烧方式处理。《编制说明》明确指出:大部分厨余垃圾混合在生活垃圾中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是当前我国厨余垃圾处理端最主要的客观现状。
目前我国主流的厨余垃圾集中处理均采用厌氧发酵作为主要技术路线,避免了厨余垃圾流入环境造成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但厌氧类项目也存在“技术难度高、原料不足导致的运行负荷低、投资规模大等问题”。另外,从经济角度看,“项目投资财务收益率普遍偏低”,多数项目为政府主导的保民生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难以通过市场化手段维持可持续经济运行,很多项目“面临难以持续运营的困难”。
面对这一难题,CCER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契机。
2 CCER为厨余垃圾行业带来的新机遇
CCER即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我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重要产品,其机制可追溯至2012年启动的自愿减排交易(2017年暂停签发)。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新CCER体系正式启动。截至2026年8月,CCER共发布18个方法学,累计登记项目41个,核证自愿减排量2423.35万吨,核证自愿减排量累计成交量2170.68万吨、成交额17.37亿元。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5项方法学中,厨余垃圾集中厌氧处理沼气工程项目位列其中,这对厨余垃圾行业而言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不仅填补了该领域方法学的空白,也意味着行业在政府补贴处理费、沼气和废弃油脂收入之外,又多了一条碳资产收益渠道。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减排量核算中,甲烷的全球增温潜势为28,即减少1吨甲烷排放相当于减少28吨二氧化碳当量。对于以“甲烷减排”为核心贡献的厌氧技术路线而言,这一核算口径带来的碳收益空间相当可观。《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方法学适用于厨余垃圾集中厌氧处理并回收利用沼气的项目,可协同处理其他有机废弃物。
3 值得关注的项目开发要点
笔者仔细学习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现本次扩容不仅在方法学覆盖范围上填补了空白,在开发层面也对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相当友好”,从项目适用条件、开发流程到实施要求等多个环节,都提供了多项切实的“便利”,让厨余垃圾项目业主能够参与到碳资产开发中来。这些便利性设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额外性免予论证。
额外性是碳减排项目开发的核心认定标准之一,指一个项目作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实施时,不具备商业上的可行性,在内部收益率财务指标等方面不是最佳选择,存在融资、关键技术等方面的障碍。
过往CCER项目开发中,额外性论证环节流程复杂、证明材料繁多,往往需要项目投入大量人力、时间成本。
编制组很“贴心”的替业主完成了这项工作。编制组调研了全国近百个厨余垃圾项目,并对16个典型项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分布在5.03%~7.92%、均值约6.53%,显著低于行业一般10%的投资回报基准,且普遍存在负荷率不足、应收账款账期长等经营困难。因此,对于符合适用条件的项目直接豁免额外性论证。
这就是说只要是技术路线符合的厨余垃圾项目,无需再单独提交额外性论证报告,也无需开展额外的财务投资分析、障碍性论证等工作,直接省去了项目开发中最繁琐的核心环节之一,大幅降低了项目前期开发的时间与成本门槛。
其次是对沼气利用形式不做限制。
厨余垃圾厌氧路线项目的主要产出物为沼气,不同的项目在实际运行中有着多元化的应用场景,不同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往往根据自身的规模条件、周边能源需求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情况,选择不同的末端利用方式。方法学在设定适用条件时,对沼气的具体利用形式不作限制性规定,无论是产热、发电还是天然气生产,只要项目对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进行了有效收集和利用,均属于方法学的覆盖范围之内。
三是对项目的建成日期没有限制。
这一点也极为关键,很多碳减排方法学对项目的建设时间有明确的要求,甚至只能是2年内的新建项目,而本次《征求意见稿》没有对项目的建设时间有限制,只是要求厨余垃圾的减排量从登记日开始计算,计入期最长不超过10年,且须在项目寿命期限之内。我国大多数项目均为“十二五”之后建设,这意味着只要是正在运行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都有机会进行碳资产开发。
以上三点意味着,几乎所有的厨余垃圾项目都有机会做CCER开发。
当然,方法学也对减排量数据质量从严管控。
方法学共涉及47个参数的监测,包括事后监测数据18个,3个政府部门发布的公开数据,其中15个数据有相应规范且具备监测数据联网条件,这从机制上压缩了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保障了碳信用的可信度。
4 项目减排到底能“挣多少钱”?
根据《编制说明》,当前满足本方法学开发条件的项目年减排量开发潜力约为36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结合前文“全国厨余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处理能力约3000万吨/年”估算,吨厨余垃圾减排量约为0.12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目前CCER价格约95元/吨计算,一个400吨/天规模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每年碳减排收益可达166万元(400吨/天×365天×0.12×95元/吨)。
虽然看着钱不多,但对厨余垃圾行业而言意义重大。以杭州天子岭一期项目为例,其净收益仅为36.33元/吨,如果加上碳减排收益11.4元/吨(按0.12吨减排量/吨垃圾,95元/吨减排量计算),相当于收益增加了约30%。
5 行业机遇:碳收益将成为项目经济性的新变量
厨余垃圾方法学的出台,对行业无疑是一针强心剂,带来了新的发展动能。
对项目方而言,这意味着在政府处理费之外增加了碳收益渠道,有助于改善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运行条件,同时也增强了对社会资本与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对行业而言,方法学引导资源向集中高效的厌氧消化技术配置,利好厨余垃圾资源化来利用的行业企业。
当然,项目备案与减排量开发须待方法学正式发布后按最终文本实施。目前征求意见已于10月23日结束,相信最终版本会很快正式公布。
对项目业主而言,现阶段可依据《征求意见稿》盘点现有项目是否满足适用条件(预计正式稿不会有大篇幅调整),并关注自身项目是否具备计量结算、监测联网等方面的条件要求,提前做好规划,待方法学正式公布即可启动碳资产开发工作。
这场由CCER方法学带来的厨余垃圾行业变化,值得每一位从业者关注和期待。
原标题:CCER方法学扩容!厨余垃圾集中厌氧处理将迎碳收益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