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布被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的50家企业名单
2013-09-17 09:13:33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环境信息阅读量:4517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建立和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实现公民环境参与权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以立法的方式促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是多数国家在信息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发展。
hbzhan内容导读:建立和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实现公民环境参与权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以立法的方式促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是多数国家在信息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发展。
作为曾被评为全世界污染严重的城市之一,太原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8月9日开始,太原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国为严格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动环境监管由传统政府主导模式,向多方参与的开放式环境共管模式转变。
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太原超重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三面环山的地理条件和冬季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因素,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为改变工业围城的现状,太原市仅去年便关停搬迁了8家大型工业企业,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三大化工基地之一的太化集团,也在今年6月关停市区所有的化工生产设施。
公开信息不仅是让公众知晓,也是通过信息的发布,吸引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依照有关制度,重点工业企业要设立“环保公众开放日”,每月至少向市民开放一次,企业要主动邀请市民对其主要污染源排放口以及主要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此外,企业要定期听取居民对企业环境改善的要求和意见,认真解决市民的环境诉求。市民对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存在质疑的,可以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由环保部门组织工业企业专门答复解决。
居民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企业网站、市环保局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多种信息渠道,及时获取相关环境信息。市政府鼓励有关企业在厂区外设置宣传栏,公布相关信息。为确保环境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介入进来,对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环保部门也将采取措施促使企业主动履行治污责任。
9月5日,太原市环保局公布了被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的50家企业名单。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国电太原热电厂等分布在市区的10余家企业出现在名单中。市环保局要求,50家企业要在9月30日前公开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等相关环境信息。
按照有关要求,50家企业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监测,也可委托其他监测机构代为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要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应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进行链接,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各企业要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向周边社区居民报告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和厂区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听取居民对环境改善的要求和意见,认真解决居民的环境诉求。同时,要设立“环保公众开放日”,每月至少向公众开放一次,主动邀请公众对主要污染源排放口及主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市民可根据需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和企业申请参与。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拒不开展和拒不公开环境信息、公开过程弄虚作假或者开展相关工作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将视情况,采取在新闻媒体曝光、不予环保上市核查、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暂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等措施,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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