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北京排水集团已启动今年特级预警。当日,林克庆副市长已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心部署应对1日至2日的强降雨工作。
目前,北京市防汛办已启动三级应急响应,要求各专项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控制河道汛限水位,确保排水、分洪通畅。
当晚7点半左右,北京顺义区西南部突降大雨,顺平西路与顺白路交叉口东侧一铁路桥下,积水深处超过1米,致该路段中断通行。
晚7点45分,相关媒体由西向东通过该桥下路段时,南侧辅路上的雨水,正沿道路边缘瀑布般地向主路桥下汇聚,目测水深已超过30厘米。5分钟后媒体一行人返回时,发现桥墩东侧的水位标记杆显示水位已超40厘米,并在不断上涨,行至此处的车辆全部调头驶离。
据了解,昨天下午3时许,该路段曾因积水过深一度中断,而自2014年6月以来,该路段已因暴雨积水中断5次。
排水系统只负责日常排水
近年来,武汉、广州、杭州、北京等城市频繁遭遇强暴雨袭击,引发严重内涝,可说是“逢雨必涝,遇涝则瘫”。2011年,“到武汉看海”成为了流行词;2012年,北京“7·21”大雨让77位市民失去生命。暴雨淹城的景象不断上演,也让城市的排水系统逐渐走近公众的视野。
据悉,我国多数城市只有两套工程体系,即城市防洪和城市排水,堤坝可抵御百年不遇的洪水威胁,完善的排水管网可解决重现期内的暴雨径流。但是重现期(按规范多5年一遇)与百年一遇之间规模的暴雨呢?实则缺乏另一套系统:城市排涝工程系统。
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统计,目前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财政性资金仅有4%投入到排水系统维护;养护维修资金90%依靠地方财政投入,难以按标准进行定期养护维护。来自国家防总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省会以上城市的排水标准一般只有一年一遇到两年一遇,其它城市的排水标准更低。
在我国的城市中,北京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并不低。翻阅我国《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发现,其对重现期的规定为,一般选用0.5—3年,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一般选用3—5年。
同时,城市排水管渠系统的功能是排除系统设计重现期(也即“几年一遇”)以内的暴雨径流,一般设计为1年—3年。很多人会纳闷,城市排水系统为何设计标准如此低?其实并非标准低,而是与其功能相匹配。事实上,令公众“深恶痛觉”的排水管道只是负责普通雨水,而城市内涝并非其职能范畴。
治水重在“疏”
曾经,坊间有言:“城市要进步,全靠大雨灌”。城市飞速发展,一些城市在建设新城的同时,不断扩充老城区的面积。老城区的管网改建,特别是排涝管网的改建不足以匹配它的面积和人口。陈旧的排涝管网难以满足新扩建城区的排涝需求。与快马加鞭式的地面建设相比,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显然“孱弱无力”。
同时,现有的城市规划与发展也在不断地加剧着城市内涝的问题。城市内植被覆盖率降低,道路“硬化”,使得降水只能通过排水系统排走,土壤本身失去的蓄水能力。
而更为关键的是,城市内自然水系的消失。以武汉为例,武汉市水务局调查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以来,武汉湖泊面积减少了228.9平方公里;近50年来,近100个湖泊人间“蒸发”。若以湖泊平均深度1米计算,被填占湖泊的蓄水容量,高达2.3亿立方米,超过2个东湖的容积。
大禹治水,重在“疏”。放眼当下,城市内涝,曰其为:雨水回收。
雨洪控制与利用技术可谓是缓解城市内涝问题的“及时雨”。既能在解决城市防洪排水问题上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还能充分有效地利用雨洪资源,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危机,实属一举多得。
据了解,北京市关于城市雨洪控制与利用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2000年,中德合作“北京城区雨洪控制与利用”项目启动,结合示范区建设,进行系统研究,初步建立城市雨洪利用技术框架。但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雨洪控制与利用设施的建设在很多城市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其在控制降雨径流和补充水量等方面都存在“不落地”的尴尬局面
因此,专家建议,应及时制定相关法规,进一步强化城市雨洪控制与利用设施的建设。就城市“大刀阔斧”改造过程中的不合理规划问题,予以明确规定:按照低影响开发的理念采用透水铺装、低绿地、建调蓄水池等方式,尽可能使得开发建设后该用地的径流量不增加(径流系数维持在开发建设之前的水平),做到在源头削减径流量、减轻城市雨水系统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