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就有这样一种担心的声音,超采的地下水资源成本低廉,而南水北调成本较高,根据国内其他调水工程的经验,调来的水价格太高会不会卖不掉?
理论上,这样的担心有些多余,但也要警惕这样的说法变成现实。减少使用地下水,保护受水地区生态环境,无疑是一种趋势。不过,南水北调工程发挥作用,毕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如何通过南水北调保护地下水资源?这是工程建成后不得不面临的新问题。
地下水保护仍不能大意
地下水的超量开采,本质上就是工业、城市用水过度挤占农业用水。南水北调工程逐渐发挥作用,就要让工业和城市用水应逐渐“退还”给农业用水,置换出原本挤占生态环境的用水,这是一个“还账”的过程。与此同时,政府就要拿出治理的决心,要对超采的区域格外关注。对于一般的超采区,决不能再批准新增的地下水采水项目。而严重超采区域,除了应急工程之外,就要下定决心有行动,不仅不能新建新的采水点,而且要对原有的采水工程逐步封闭。
预防“水卖不出去”的窘境,仅靠“堵”还不行,更需要“疏导”政策—经济成本。在水资源紧张当下,建立起价格机制,通过价格方式“倒逼”节水能力的提高。不过,这并不是意味着水价可以“漫天要价”,还要对不同用户进行“私人定制”。比如,城市公共用水,通过经济杠杆,让地下水的用水成本高于南水北调的用水成本。只有这样,才能让南水北调工程“水到渠成”。
面对新的水资源分配的需求,管理者不妨从传统的“供水管理”向“需求管理”转变。对于各方的用水需求,不仅要缓解水资源危机的局面,更要管理不合理的用水需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对于传统冶金、纺织、食品等用水大户,重点管理用水需求。同时,也要加强城市供水的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水资源的跑冒滴漏。
有研究表明,深层次的地下水,由于有的更新周期缓慢,有的需要数百年甚至更长时间。因而,地下水更适合作为战略资源,而不适合作为水源开采。换言之,南水北调的水源,并非只是额外供给的资源,更是生态补偿机制。现如今,南水北调工程虽然进京了,但还要在涵养地下水上下功夫。此时,南水即便进京了,地下水保护也不能太大意。
完善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出现的河流断流、地下水位下降、土地沙化乃至地面沉降等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公地悲剧”。这种悲剧与水资源的共有产权制度安排是分不开的。
我国现有的水资源所有制属于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在水资源配置、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实践中,通常会演化为水资源占有的共有产权和水资源管理的再分配体制。水资源的共有产权主要体现在水资源总体规划、取水许可和用水定额管理得不到切实实施,导致水资源向中上游用水者“免费”开放,各种用水者可以轻松获得取水权。
特别是对地下水资源,取水许可管理和监督不严,造成了水资源事实上的共有产权局面。在产权共有的情况下,也就无法避免机会主义或“搭便车”的行为。人们都为了自我利益尽可能地去获取水资源,而不必承担保护成本,也不会考虑取水使环境恶化带来的消极影响,终导致水资源枯竭或水环境污染的悲剧。
同时,水资源配置与管理上的再分配体制在大量水库的修建上得以集中体现。随着水库的建设,将河流及地下水资源的自然配置格局打破,导致资源开发和利用不均衡,人为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问题。河水自然流淌时,人为性截流和过度用水受到制约,因而水生态环境平衡受到的影响有限。
然而,有了水库这一再分配权力基础,河流水资源被集中起来,可以按照管理权力意志分配给某些用水者,其他用水者则被迫超采地下水资源来满足用水需求,这就造成了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及地面沉降问题。
兴修水库确实能防洪抗旱、兴利除害,但如果修建水库的目的是为了再分配水资源,且对水库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那么就意味着这种人为的权力得不到制约,将给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带来负面效应。目前一些水库的建设权和管理权为地方政府的相关管理机关拥有,他们首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同时也可能有自身的权益收益追求,有时无法真正发挥水资源保护的职能。
目前,要有效遏制河流断流和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趋势,需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上削弱水资源的再分配权力,对现有的再分配权力和再分配行为用严格的法律加以制约。
流域综合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能限制地方性的水资源再分配权力,对实行水资源在流域范围内合理、协调和均衡配置起积极作用,有利于实现对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我国虽建立起了一些河流流域管理机构,但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还不完善,主要因为对流域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法律规制还不够明确和完善,因而对水资源国有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尚未达到理想效果,因此必须加强立法,健全和完善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
把根留住
北京市民喝的每3杯水中,就有2杯来自地下水。
一组数据显示,北京去年用水36亿立方米,其中20多亿来自地下水。另一组数字显示,北京10多年来超采的地下水超过56亿立方米,相当于抽干了2800个昆明湖。超采数十年,北京已处在一个2650平方公里的大漏斗上,被列入地面下沉城市之一。如何将地下水管起来,成为保障首都供水安全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北京建立覆盖全市的地下水监测站网,紧盯水位水质变化,同时明确“总量控制,蓄水保水、涵养地下水”的地下水管控原则,一手抓“管理”,严格地下水取水,一手抓“保护”,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目前,地下水开采量已从2004年的27亿立方米,减少到21亿立方米,地下水水位连续三年基本持平。
与“看得到、易监测”的地表水水源不同,地下水表现出隐蔽性和系统复杂性,一旦受到污染将很难治理和修复。
2013年,北京市政府出台《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提出了制定完善地下水保护政策和规划、治理生活污水污染、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控制工业污染、防控农业点面源污染、封填废弃机井、建设生态型清洁小流域、整合优化地下水监测网络等八大类任务,并与各区县政府签订了《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2013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
在六环军庄出口,一个孤零零的小屋矗立在一片有些荒凉的绿地里,屋内一小片地面被黄土填满,边上立着水泥墩,写着“水务局封井2013年39号”。因井壁坍塌、地下水水位下降等原因,北京市有4216眼机井处在废弃状态,为了防止污水、污染物通过废弃机井进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北京市计划用3年时间封填这些废弃机井。
“南水北调中线通水后,我们还将启动自备井置换工程,计划在2020年前,把中心城区90%的自备井供水置换成市政管网供水,提高供水水质保障水平,涵养恢复地下水资源。”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封停自备井一起,一系列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正在筑牢地下水安全防线。据悉,2013年北京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再生水)厂共2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吨每日,建设临时应急治理工程17处,每日减少14万立方米的污水直排入河,调整退出污染企业288家。
“只有争取大限度地截断污染源,才能降低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 北京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戴育华表示,“针对城区的地下水水源地,北京还重新划定地下水超采区,提出相应的地下水分区管理措施。调整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推进高用水作物种植退出机制。此外,《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2014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签订及相关工作正在开展。”
严格管理,让地下水“休养生息”,是一场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北京从2004年开采量27亿立方米,减少到目前的21亿立方米,这是来之不易的成绩。面对依旧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北京严管地下水的决心和信心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