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市场向民资开门 政府发力购买监测服务
确保新修订的《环保法》执行到位,并解决税费和仲裁问题,是当前第三方治理工作的重点。
在城市环境治理框架逐步建立完善之后,点源工业污染如何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管,成为一道难题。此前,业界呼吁借鉴国外经验,在“谁污染谁付费(负责)”的新理念下,引入工业治理市场化新模式,有效提升治污水平和监管效率。如今,这一呼吁得到了政策层的肯定回应。
工业污染治理市场其实比生活污染治理市场更早打开,可惜长时间于提供设备和工程,持续的运营市场一直鲜有开放,市场小而分散。推动第三方治理是否意味着为工业治污带来新机遇?
对此,桑德环境集团总裁文一波谨慎乐观:第三方治理说了很多年,但要使市场真正释放出来,还是要看环境监管,特别是新修订的《环保法》是否执行到位。“如果真的到位,那么交给专业公司治污是很自然的选择。因为治污水平越高、综合成本越低。如果没有严格的环境监管外在压力逼迫企业内生需求,这个市场还是隐形的。”
他表示,根据此前的实践,第三方治理中的关键点是税费和仲裁的问题,有待解决。“目前的税费对于靠运营赚取微薄利润的治理企业是不小的压力,另外,企业污染物排放一旦超标被处罚或者企业出了污染事故,怎么仲裁?责任怎么理清追究?这些机制还需要在探索中完善。”文一波说。
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提出建议,税收方面,建议可以比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其收入进行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如果脱硫企业采取第三方治理,可以让电网直接结算脱硫电价款给治理企业,确保资金投入,减少中间环节。”他说。
生产企业怕给了钱没效果,治理企业怕干了活拿不到钱,为打消双方疑虑,骆建华建议在银行设立特别账户,签订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和方式后,生产企业付款至第三方,银行冻结,等确实提供了约定的服务,再打款。“有点类似支付宝,或是二手房买卖资金账户。”
骆建华同时表示:不少发达国家在治理污染过程中,国家资金起了很大作用,但不是直接项目拨款,而是提供低息无息贷款。为了推动治理的市场化规范化,我国也应该由财政资金成立工业污染治理基金,为进行第三方治理的工业企业提供无息或是低息贷款,周期可以长一些。
“以前的财政拨款都有去无回,现在的基金是滚动的,持续的。与普通银行贷款相比,利率周期都有显著的政策意味,目的是解决工业企业治污贷款难的问题,开辟新的贷款渠道。”骆建华说。
环境治理市场向民资打开大门
对第三方治理市场来说,政策面的驱动力量是大的。好消息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创新投融资机制,在更多领域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
在市政领域,未来城市环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社会资本将会有更广泛的参与空间。这些也是目前收付费机制较为完善的领域,从而有助于保证项目中长期稳定而合理的回报预期。同时,由社会资本运营管理,对效率提升、效果改善或将起到显著改善。
从近几个月来甘肃、北京、江西、青海、贵州、江苏、福建等多个省(市)陆续推出一批相关示范项目的情况来看,后续具体推进进度有望显著加快。而作为资金实力较强的相关上市公司有望在市场竞争方面占据优势,订单持续落地值得关注。
在工业领域,会议提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未来,“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新模式将不断推广。加之此前腾格里沙漠事件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部开展的全国范围内环保大检查也将充分摸清底数。检查的不断深入使工业三废排放造成的环境隐患持续暴露,从而显著催生工业治污设施新建、提标、改造及第三方治理和运营需求不断释放。此外,第三方监测的实施也有助于保障数据真实性,从而督促企业实施治污。
融资方式创新方面,在现有较为成熟的BOT模式基础上,未来合资、TOT、ROT等多种项目模式有望得到更为广泛应用,以形成新的利益、风险共担机制,优先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也将得到政府投资的多种形式支持。
此外,利用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进行贷款在以前个别项目上虽有过尝试但范围有限,预计未来实施案例将不断增多,而预计拥有稳定持续收费权的项目在融资方面将更加便利。
国家将规范第三方治污 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引入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改委的一位官员介绍,“我们根据中央的工作要求,起草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已经提交给有关部门。”
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透露,环保部已经起草了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指导意见,正在向地方征求意见。“由于东、中、西部的实际情况差别很大,我们将循序渐进地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服务,目前还没有办法全部推开。”
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责任需要厘清。
在骆建华看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委托治理服务”型:排污企业以签订治理合同的方式,委托环境服务公司对新建、扩建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升级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