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丞电子有限公司作者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轻轨等轮轨导向系统的城 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轨、有轨电车、自动导轨、直线电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磁浮轨道交通系统。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指导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地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和规划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的*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评价工作分级和评价范围确定方法,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内容与要求,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内容与要求,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及要求,环境影响预测推荐模式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 2.2-93)废止。
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1-20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质中二噁英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质中二噁英类的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测定法。
本标准是对《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001)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替代HJ/T 77-2001中液态样品测定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原水、废水、饮用水与工业生产用水中二噁英类污染物的采样、样品处理及其定性和定量分析。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二噁英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和废气中二噁英类的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测定法。
本标准是对《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001)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替代HJ/ T77-2001中气态样品测定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噁英类污染物的采样、样品处理及其定性和定量分析。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源排放废气中二噁英类 污染物的采样、样品处理及其定性和定量分析。
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3-20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二噁英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中二噁英类的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测定法。
本标准是对《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001)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替代HJ/T 77-2001中固体废物测定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中二噁英类污染物的采样、样品处理及其定性和定量分析,但不适用于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的固体废物分析。
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4-20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规范土壤及沉积物中二噁英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及沉积物中二噁英类的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测定法。
本标准是对《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001)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替代HJ/T 77-2001中土壤及沉积物样品测定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以及河流、湖泊与海洋沉积物的环境调查中的二噁英类分析。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 2.2-93)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率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001)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型号:MS-210-3-x-4
-
型号:
-
型号:
-
型号:
-
型号:
-
型号: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