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间,主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中科环保正式披露《对外投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将以参股形式与其他股东方在香港设立合资公司洁能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合资公司作为要约人,通过协议安排、现金和股份对价二选一的方式向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要约,实施浙能锦江私有化项目。
据悉,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7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截至目前,洁能投资初始发行股份数为 30,000 股,每股0.7 新元,股本总额为 21,000 新元。其中,中科环保认购股份数为 3,750 股,持股比例12.50%。
公告提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洁能投资完成私有化对价支付和浙能锦江股份过户后,洁能投资将直接全资持有浙能锦江 100%股权。在取得新交所批准的前提下,浙能锦江将自新交所主板退市。
此外,中科环保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是中科环保基于整体战略规划需求而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 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布局,促进产业资源高效联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浙能锦江私有化项目完成后,中科环保将间接持有浙能锦江12.5%股权并有权委派 1 名董事,中科环保将长期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对中科环保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不过公告也提示了相关风险:目前项目虽已取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准,但后续仍需通过浙能锦江股东大会表决、境内ODI备案及反垄断审查(如需)、开曼法院裁定、新交所退市原则性批准等多道境内外审批程序,存在一定的审批不确定性。同时浙能锦江后续经营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经营利润存在波动可能,中科环保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出现短期波动。公司后续将密切跟进项目进展,严格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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