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9月30日,主营膜分离装备及高性能
膜组件的嘉戎技术、主营城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山高环能两家环保企业分别发布有关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嘉戎技术及全资子公司优尼索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山高环能与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详情如下:
嘉戎技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意注册,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戎技术”)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13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830.07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8.5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 万元。
其后,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优尼索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明确,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山高环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0 号)核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 108,808,83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6.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52,852,99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584,725.3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268,272.69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设立的一般存款账户转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显示,截至2026年9月16日,专户余额为648,852,998.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环保产业的下一程,不只看谁资产重、利润稳,也看谁现金流管得住、资金用得准。嘉戎技术将募资投向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山高环能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一“投”一“还”,折射出环保企业在扩张与稳健之间的再平衡。随着募集资金监管趋严、账款治理推进,行业有望从规模驱动转向现金流与技术驱动,走得更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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