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在这里,10多年前,一场大火延续了十几日,将整个湿地的芦苇连根燃烧,险些摧毁湿地的生态系统。
如今,这片曾经上演过“美丽”与“哀伤”的湿地现状如何?近日相关媒体跟随中国气象局的“绿镜头”活动走进扎龙湿地,一探究竟。
补水,帮湿地找回“生命力”
扎龙湿地,位于黑龙江省西部的松嫩平原,占地面积21万公顷。蒙古语中,“扎龙”意为饲养牛羊的圈。
雨后,驱车前往扎龙自然保护区,眼前的景色美得如同仙境:水里,芦苇随风摇曳;头顶,飘荡着大朵的云团;空中,丹顶鹤不时吟喔盘旋……
“湿地好不好,水鸟是一个关键因素。”黑龙江扎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峰表示。统计显示,保护区内现在生活着400只左右的野生丹顶鹤,占到全世界现存数量的五分之一;另有白枕鸥、蓑羽鹤、白鹤、白头鹤、灰鹤等鸟类共计296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35种。
扎龙湿地能够“活”了过来,离不开补水工程。长期以来,扎龙湿地靠乌裕尔河、双阳河的间歇性泛滥补给水源。然而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湿地降水量与蒸发量一度“入不敷出”。2001年的一场大火更是给其致命一击,直接影响到丹顶鹤等珍禽的栖息繁衍。
湿地也能发生火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水,当时扎龙湿地700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只剩130平方公里有水,很多地方甚至可以行车。”王文峰回忆道。
威胁不只来自火灾。根据2003年的一份人民政协提案,由于湿地缺水严重,如若不及时补水约10亿立方米,扎龙湿地在不久的将来有消失的危险。
如何破解湿地“干渴”困局,保护丹顶鹤的生存环境?补水是治本之策。据统计,2002年至2003年春季到初夏,黑龙江省向扎龙湿地补水4.2亿立方米。
水,是湿地的血液,有了水,一切生命才有了生机。4.2亿立方米的水,使扎龙湿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恢复,2003年湿地丹顶鹤种群比2001年扩大了近一倍。随后这一长效补水机制正式确立,每年为扎龙平均补水2.5亿立方米,目前已累计补水19.52亿立方米。
超常付出换来喜人成果。目前扎龙自然保护区已基本告别干渴,生物多样性在慢慢恢复。“扎龙湿地补水后,水环境大大改善,丹顶鹤等珍禽繁殖的种群数量、繁殖个体数量均有所增加,幼雏死亡现象减少。”扎龙管理局鹤类繁育中心副主任高忠燕说。
“候鸟天堂”沦为“蟹池藕塘”
然而,相较于洞庭湖凸显的生态危机,扎龙湿地的丹顶鹤颇具“幸运”。
位于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的采桑湖是多种鸟类的一块重要栖息地,每年有大量候鸟来此越冬,被誉为“候鸟天堂”。随着相关媒体近日在采桑湖实地走访后发现,这块“候鸟天堂”被一分为二:一边湖床上种满了荷藕成了“藕塘”,一边湖水中插上了养蟹的围网成为“蟹池”。
采桑湖于二十世纪50年代围垦洞庭湖而形成,是与洞庭湖核心区仅一堤之隔的内湖。历史上采桑湖曾长期用于渔场养殖生产,由于采取鱼鸟共存的生态养殖方式,对湿地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2013年底,采桑湖的5年经营权被以每年37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让后,采桑湖一汪湖水被一条长坝分割成了种植区和养殖区两部分,种植区种藕,养殖区养蟹。
东洞庭湖保护区采桑湖管理站站长易飞跃介绍,湿地自然保护区按功能一般划分为三个区域,即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而采桑湖属于实验区。比较特殊的是,与采桑湖仅一堤之隔的就是核心区洞庭湖,这之间没有缓冲地带。每年当候鸟飞来栖息时若恰逢核心区湖水水位太高,不适合觅食繁衍,那么一堤之隔的实验区采桑湖就将接纳这些候鸟,它就像是保护区的一艘“诺亚方舟”。当采桑湖种上湖藕后,湖床的底栖生物链将遭到破坏,密集的荷叶使候鸟难以降落觅食,收藕时的机械化作业将湖床翻得千沟万壑。而大面积的人工养蟹也可能改变水域的生态结构,不利于候鸟栖息。
“采桑湖作为保护区的实验区,允许“适度开发”,在历史上采桑湖也一直就有养殖生产活动。在上一个5年,采桑湖大湖的承包价仅38万,在当地镇政府眼里,此次的出让已是国有资产的巨大“增值”。而对于靠湖吃湖的当地居民来说,湖区的承包转让对于解决上岸渔民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确实带来现实的实惠。再过一个月,数以万计冬候鸟就会陆续来到采桑湖过冬,而采桑湖种下的湖藕也将在那时进入收藕的黄金时节。”采桑湖镇党委书记杨曙东说道。
如何协调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成了摆在杨曙东面前的棘手问题。目前当地政府正积极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希望能调整经营生产模式,计划从明年开始停止种湖藕,对于今年的湖藕采取避开候鸟栖息的时间提前或者推迟收藕。
杨曙东表示,一方面承包已是既成事实,政府无权将承包公司赶走。另一方面湖区部分群众希望在短期内充分发掘采桑湖的经济价值牺牲生态价值的冲动难以抑制,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作为湿地管理的“灰色地带”的“人鸟争食”问题十分突出,要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应将生态补偿政策提上日程。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副院长徐基良认为,行政上的多头管理降低了湿地保护的效率和效益,加剧了湿地保护中的冲突。业内人士认为,很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出台一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行政法规。
别让湿地成“失地”
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近10年间,全国湿地面积同口径减少339.63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减少337.62万公顷。此外,河流、湖泊湿地沼泽化,河流湿地转为人工库塘等情况也很突出。
不仅是“量”的问题,湿地保护还面临“质”的挑战。国家林业局的有关数据显示,如果将我国湿地生态状况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简单分类,评级为差的湿地占湿地总面积的32%。
毫无疑问,我国湿地保护任重道远。如何避免湿地变“失地”?湿地保护立法迫在眉睫。目前我国三大生态系统中除湿地外,森林和海洋均有专门立法,法律之缺成为我国湿地保护的短板。
正如业内观察人士所言,2013年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对于林业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缺乏有效约束力,而且这项规定中并未对改变湿地用途等做法列出具体罚金等处罚方式,这对于破坏湿地者缺乏法律震慑力。因此当务之急,要尽快制定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明确湿地保护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并对破坏湿地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湿地保护“有法可依”。
保护湿地还需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如今在很多湿地保护区内,由于历史原因,湿地内还生活着为数众多的原住居民,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平衡两者利益的有效途径,但执行起来还面临重重困难。比如,如何确定田里的粮食是否被水鸟吃了,吃了多少,该赔多少?又如,补偿资金从何而来,中央财政拨款还是横向转移支付?这些问题都需进一步探讨。
当然,保护湿地更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同呼吸共命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美丽中国还需你我的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