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结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体制机制。
《条例》共八章、四十四条,对督察定位、督察组织、督察整改、成果运用、纪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例如,在督察对象上,《条例》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对象包括四类: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二是生态环境部、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三是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四是党中央要求督察的其他单位。
在督察内容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紧紧围绕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美丽中国建设等重大任务,围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开展督察,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条例》还分别设立督察整改和督察成果运用专章,规范整改责任主体、推进落实、整改情况报告、调度督促等方面内容。明确将督察结果和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察结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自2015年12月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完成两轮督察全覆盖,第三轮已完成3个批次的督察任务,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日前,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全面启动,此次督察将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开展督察,统筹开展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时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央企开展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
二、生态环境部发布《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这是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水生态环境领域的又一个重要文件。
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推动碧水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4%,首次超过90%;长江干流连续5年、黄河干流连续3年全线保持Ⅱ类水质。
《方案》共分五个部分、19项措施,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在具体目标设置上,《方案》从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细化制定了15项目标。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方案》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园区、城乡生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作出部署。例如,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上,提出要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设面向中小养殖场(户)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体系等措施,到2027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在基本生态用水保障方面,《方案》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泄放措施落实、监测信息共享等作出部署。举个例子,大家知道,要成为河湖,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水,《方案》提出了制定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积极推进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等措施,要求到2027年,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在水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方案》对水生生物保护恢复、湖库富营养化治理、生境修复和监管、防洪排涝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满足群众亲水需求等作出了部署,并提出了相应的目标。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推进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河湖。
编辑 | 廉伟
原标题: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