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深水区”利益纠葛 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惹议
单双号限行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新鲜,刚刚过去的APEC会议期间,北京与天津、河北就实行了单双号限行的措施,而早在北京奥运期间,济南、兰州等地的重污染期间都曾拿出过这一招儿。但是,常态化的单双号限行,目前还没有先例。
话题引起激烈争论:有人认为治理雾霾人人有责,需要个体付出一定成本;有人认为雾霾成因复杂,为何只针对汽车尾气,工业企业为何不单双日停工?无论赞成还是反对,无论激进还是温和,这些言论虽然立场不同,但却都折射出一个现实:治理雾霾需要触及利益。
要触及利益,就要看都会触及谁的利益。单双号限行,必然触及车主们的利益,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必然影响生产者和政府的财政收入,也间接触及工人的利益……种种利益交织,会产生一系列矛盾:要触及谁的利益,先动谁,动多少?在触及利益的同时,能否做到社会安定、经济平稳、群众满意?决策者的勇气和智慧,将遭遇的考验,因为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必然会引起反弹。
百姓一时的牺牲不能作为应该牺牲的理由
在APEC期间,公众对于单双号限行政策的支持是特事特办的结果,而绝不意味着公众能够在常态生活中接受这一政策。坦率而言,单双号限行是APEC期间为了确保空气质量与通行顺畅而为的紧急措施。这项政策之所以顺利推行,不仅是因为限行是短期的且涉及到国家形象,大家愿意做出牺牲,而且也是因为有关部门为了减少政策阻力,进行了大范围内的放假以争取社会对政策大限度的配合。可以说非常之举之所以能够成功,不仅是因为处于非常之时,而且是因为投入了非常之力。然而,如果在没有非常举措配合的情况下,把短时期的牺牲变为长时期的受限,这种政策能否顺利推行并得到良好效果就将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不能把老百姓在非常态下一时的牺牲,当作他在日常状态下可以牺牲,甚至应该牺牲的理由。
对于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来说,任何简单武断的政令,都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从而成为牵涉甚广的公共事件。而一旦单双号限行成为常态,必将给这个城市的公众带来深刻的影响。网友“印鬓”问,比如,此举会不会侵犯目前保有的几百万辆机动车相关人群的正当出行权利?再者,限行之后城市有没有做好相应的替代保障准备?目前的公共交通能不能化解因此带来的交通压力?
北京网友“一拳打翻一个小朋友”认为,单双号限行常态化不制了一半人群的出行、便捷、舒适度等,还将波及整个城市的正常运转,乃至生机与活力。毕竟,交通乃是现代都市的血脉,任何梗阻都会产生共振。指望通过某一单项政策收取全功的想法,未免不切实际。孰轻孰重间,取舍也并不容易。在此情形下,决策必须审慎,应该建立在科学、充分论证的基础上。
常态单双号是否可行?
常态单双号是否可行,专家们又是怎么看待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单双号限行是一个比较重大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公共政策。过去很多人认为,单双号限行或者尾号限行,都涉及对有车一族尤其是私家车使用权的限制,因此构成了政策性的征收,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种征收。政府对所谓的单双号限行,其实是对城市所拥有的道路资源等公共资源的一种资源分配,从法律上来说,城市的管理主体是有权来分配道路资源的,这样的公共政策在法理上不存在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则认为,政府如果实施单双号限行政策,在法理上不存在问题,这属于政府对交通管理的问题。当代社会中,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政府对公民的行为会进行适当的规范,这并不是限定自由。需要注意的是,这样大的政策规定,必须要经过听证,让公民参会讨论,注意公民或者专家提出的意见,因为涉及的面很广,出台需要慎重。
环保专家彭应登表示,常态化的单双号限行属于较激进的做法,不应成为城市空气改善的常规措施。制定常态化的空气污染防治措施首先要考虑不能对城市居民合理的交通出行和适度的生活消费习惯造成较大的影响。其次,要充分论证措施出台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效果。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将单双号限行称为“重大决策”,应当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重大决策的程序规定作出,尤其是要广泛征求民众意见。
谁是“沉默的大多数”?
看得出来,随着讨论的公开和深入,一些共识正在渐渐成形。就这一政策设想的可行性而言,单双号限行对于大气治理的贡献究竟如何,应该有相应的数据支撑。同时,在政策形成过程之中,必须扩大公众参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仅要看到限行积极的一面,更要看到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可以说,任何政策决策,也惟有对负面影响进行全面而客观的考察与评估,建立在广泛民意基础上,求取民意的大公约数,才算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才算是公平公正、科学理性。雾霾深深,破解之道究竟在哪里?将短期的超常措施简单扩展成常规政策,显然不算是现代政府应有的善治之道。
其署名“南辰”的文章直接提到:“在2008年那场单双号限行大讨论中,已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老师曾发表题为《常态限行不适用民主表决》的文章。”蔡文是这样论述的:“涉及公民财产的问题,不能靠民主票决解决。这不是一个民主投票的事,而需要民主协商,需要尊重每个人的财产权利,它受法律保护,不受民意支配。”
治理雾霾,不能只“捏软柿子”
要治理雾霾,需要决策者的勇气,这个勇气,来源于顶层设计。
公众对单双号限行有疑虑,主要意见在于,不能把治霾的压力,都转嫁给市民和公众。在出这样的“狠招”之前,已经穷尽了其他手段了吗?是否也该动一下高耗能企业和个别政府部门的利益?
网上有个段子,说有的地方为了减排,禁止农民烧炕。这样的段子,是公众对减排避重就轻“捏软柿子”的嘲讽。如果缺少科学论证和顶层推进,这样的段子,也许就会在现实中出现。
让老百姓享有洁净的空气,是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把空气质量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就是要触动相关利益格局。在利益格局的调整中,身处其中的人,没有谁能独善其身。不改变行政执法环境,又如何改变大气环境?希望国家在治霾时更加重视顶层设计,科学均衡各方需求,以尽可能少的公众代价,换回青山绿水,换回万里晴空。
公车减到少实行合理补偿
一旦实施单双号限行,还涉及一些税费的补偿或退还问题。“相当于一辆车变半辆车了,政府对此应该进行合理补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说。他表示,“有保留地支持和质疑单双号限行”。
在吴革看来,单双号限行是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影响和限制,政府一定要拿出相应的补偿方案。刘莘也表示,对保险费、税费、折旧率等都要作相应考虑。吴革还提出,同时要保障公共交通,尤其是现在北京的公交地铁涨价了,“应在公共交通方面有更大投资和改善,包括价格补贴等”。
与之相关的还有公车问题,吴革认为,公车不在限行范围,更应进一步推动和真正落实公车改革,把公车减到“少”,“政府下刀应先从自己开始”。
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这是一个需要三思而后行的政策。需要提醒的是,这也是一个没有退路的政策。如果政府把它当作改善大气质量的手段,仓促地推行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实行之后仍然有严重雾霾,天仍然蓝不了,那怎么办?全天候限行?所有的机动车都不得行驶?如果这样还蓝不了,那又怎么办?该限的都限了还是看不见蓝,政府将如何对市民交待?
单双号限行政策所带来的补偿问题必须为有关部门所高度重视。为“环保政绩”买单的不能只是车主、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这里面涉及到补贴、免税、改善居住环境等多项配套措施。政府搞环保,不能只拿出魄力来,还应该拿出诚意来。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的中期,我们的环保政策必须正视这个基本的事实。APEC蓝很好,但是APEC蓝也很贵。不顾实际,盲目去追求APEC蓝的奇迹,其实不过是在环保领域之内,“赶英超美”的大跃进的历史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