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导致疾病增多 亟需建立与完善配套制度
冶炼厂周边的血铅超标儿童,因为水污染只能靠买水度日的村民,雾霾里戴着厚厚口罩行色匆匆的人们……这一个个镜头不断提示我们,环境污染正在危害人们的健康,防范这一风险变得越来越重要。
环境保护部于2011—2012年开展的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显示,有1亿多居民住宅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石化、炼焦、火力发电等重点排污企业;有1.4亿居民住宅周边50米范围内有交通干道;有5亿多居民在室内直接使用固体燃料做饭或固体燃料取暖。据水利部公布的数据,至2013年年底,仅农村就有1.1亿居民存在饮用水不安全问题。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表示,这些数据说明,局部地区的环境健康风险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尽管问题严重,但我国环境与健康管理能力相当薄弱。
环境法学家、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认为,环境与健康管理能力的薄弱,首先是因为现行的管理体制难以运行。国家层面的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确定了由环保部和卫生计生委双牵头、多个部门参与的管理体制。但在实际工作中陷入了有牵头无统筹、有分工无责任、有信息无共享的困境,导致环境与健康管理在大多数部门被边缘化,环保部孤掌难鸣。在地方层面,只有云南、湖南等少数省份通过了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省级以下的相关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于云江表示,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与管理,是当前可持续发展研究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已日益引起重视,这标志着环境保护正由原来的“先污染后治理”模式转变为污染前的预警和风险管理,这是一次重要的战略转折。
“目前能够观察到的环境污染健康损害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损害是非常隐蔽的。”环保部环境政策与经济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主任王建生表示,因为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有滞后效应,我们现在的环境问题其实就是20年来环境污染累积的结果,所以,未来可能还有更多环境与健康损害情况暴露出来。环境污染健康风险将长期存在。
对环境与健康管理来说,当务之急是什么?王建生表示,首先是围绕新环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环境健康管理的配套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环境与健康管理也需要有法可依。其次是尽快建立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将环境污染健康损害高风险地区列入监测,一旦有苗头及时控制,切实保障公众健康。三是加强环保系统环境与健康管理能力,推动环境保护向“以保障公众健康为核心”转变。只有这样,解决环境污染健康损害问题才有出路。
不过,也有业内专家表示,引起人类疾病的主要原因,环境污染所占比重不大。
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说:“影响人体健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美国Robet基金会的一份报告说,影响健康的因素中,生活方式占50%;环境因素占20%;遗传因素占20%;医疗因素占10%。可见,生活方式不健康还是引起人类疾病的主要原因。”
魏复盛表示,其中有些癌症与污染有一定的相关性,但不能都归于污染,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实有人觉得,好像现在不如从前,各种疾病那么多。实际上不是这样子,总体上说,现在中国人的寿命是延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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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明年实施的新的《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